跳到内容

圣经主张“一次得救,永远得救”的道理吗?

圣经主张“一次得救,永远得救”的道理吗?

圣经的答案

 圣经并不主张“一次得救,永远得救”的道理。一个人要是对耶稣基督失去信心,就会失去得救的希望。圣经谈到,人需要“奋力争斗”,付出很大的努力,才能一直保持信心。(犹大书3,5)早期的基督徒已经选择跟随基督,但他们还是受到劝勉:“应该恐惧战兢,不断努力,完成使你们得救的工作。”(腓立比书2:12

哪些经文证明“一次得救,永远得救”的说法,并不符合圣经的道理?

  •   圣经警告,一个人如果犯下严重的罪,就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。(哥林多前书6:9-11;加拉太书5:19-21)如果人真的可以“一次得救,就永远得救”的话,圣经的警告就毫无意义了。相反,圣经指出,得救的人是有可能再次犯严重的、离弃正道。比如,希伯来书10:26说:“我们确切认识真理以后,如果还故意惯常犯罪,就再没有赎罪的祭物了。”(希伯来书6:4-6;彼得后书2:20-22

  •   耶稣用了一个比喻,来强调保持信心的重要性。他把自己比作葡萄树,把跟随他的人比作葡萄树的树枝。有些跟随他的人会在一段时间内结出果实,用行动显出信心;但是后来他们却不再结出果实,结果就会“像[结不出果实的]枝子被抛在外面”,不能得救。(约翰福音15:1-6)使徒保罗也说过类似的比喻,他强调,失去信心的基督徒“必被砍下来”。(罗马书11:17-22

  •   基督徒必须“不断守望”。(马太福音24:42;25:13)如果他们重蹈覆辙,再次陷入“黑暗的行为”,或者不再执行耶稣交托给他们的工作,他们就好像在灵性上睡着了,从而失去得救的机会。(罗马书13:11-13;启示录3:1-3

  •   许多经文都显示,人必须保持忠贞、忍耐到底,才能得救。(马太福音24:13;希伯来书10:36;12:2,3;启示录2:10)公元一世纪的基督徒,听到信徒同工为了信仰保持忍耐,都感到很高兴。(帖撒罗尼迦前书1:2,3;约翰三书3,4)如果人不需要保持忍耐也可以得救,那么圣经还会这么强调忠贞和忍耐的重要性吗?

  •   使徒保罗承认,如果他向肉体的欲望屈服,就会失去得救的机会。他写道:“我是不断痛打自己的身体,使身体成为听命的奴隶,免得我传了好消息给别人,自己倒不蒙悦纳。”(哥林多前书9:27;腓立比书3:12-14)保罗直到在快要被处死之前,才确信自己必定得救。(提摩太后书4:6-8